市公安局:举办巡查督导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6-06-24   来源:廉洁深圳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巡查督导的“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市公安局党委于6月22日至24日举办为期3天的“巡查督导业务培训班”。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晓南作开班动员讲话,各分局、市局机关部分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纪委书记或纪检工作负责人,市局巡查督导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培训班由市纪委派驻一组副组长、市局纪委副书记王兴德主持。市局政治部副主任吴发明宣布“关于开展专项巡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培训班邀请了市纪委副秘书长张现军就“如何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局纪委监察处业务骨干就《信访工作业务知识》、《浅谈对谈话和笔录的认识》、《问题线索的排查与初核》等纪检监察知识进行了经验传授;王兴德同志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深圳市公安局委员会巡查督导工作制度(试行)》。

  王晓南在动员会上强调,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对巡查督导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一是开展巡查督导工作是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二是开展巡查督导工作是落实局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实现监督全覆盖、常态化的重要探索;三是开展巡查督导工作是推进局党委“精兵强警”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公安警队建设的重要实践。要全面贯彻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巡查督导工作,一是明确工作定位;二是突出巡查督导重点;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查督导工作取得圆满成效,各巡查督导组要认真准备,向纪检、信访、督察等部门收集掌握队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真正发挥巡查督导工作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