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部署安排七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8-09-10   来源:廉洁深圳

  9月5日,罗湖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海涛主持召开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并作讲话。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益川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组长参加。

  会上汇报了七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五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235条,巡察发现的103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56个,制定、修改制度47个。会议对巡察工作存在的政治巡察不突出、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和巡察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汇报了七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准备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要提高巡察问题线索质量,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增强巡察震慑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探索从各单位选调处级非领导干部担任监督专员、巡察专员,增强巡察监督力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工作与干部廉政档案相结合,对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进行测评等。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察作用,通过巡察推动解决问题,为罗湖全面振兴发展保驾护航;巡察工作要真巡真察,要充分了解区情、被巡察单位职责和承担的中心工作,增强针对性,抓住巡察要害和重点。要坚持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行动和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情况,要对标中央巡视组巡视深圳专题情况反馈意见,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处置恰当、及时,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罗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