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18个被巡察党组织公开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9-12-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办公厅等18个被巡察党组织在廉洁深圳网站全文公开整改情况。现摘要刊登各党组织整改情况。

  市委办公厅

  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厅务会成员扎实开展“深调研”,围绕加强党建、防范风险等4个专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3篇;面对面访谈市领导和各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智囊机构、企业负责人,精心起草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报告,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路径、科学方法和重大举措。

  针对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创新党建学习方式,组织召开“用音乐向党致敬”专题党课,以音诗画结合的形式重温初心和使命,市委主要领导全程出席活动并充分肯定成效;制定《厅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公务员晋升工作全程纪实表》,将科级干部提拔纳入民主推荐程序,严把有关科级干部延伸考察程序关;严格干部档案管理,集中审核档案108份,实现厅管档案全覆盖、厅属事业单位职员人事档案100%专项审核。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召开全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具体措施43条,前三季度全市市级文件全口径发文量同比减少45%,全年督查检查考核项压减66.4%。

  市委宣传部

  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制定《深圳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实施方案》,推动深圳建设“城市文明典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推动市属国有文化集团改革,报业、广电集团关停并转效益不佳的下属企业19家,出版集团获批总发行权。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严肃整治“四风”,清理个别干部违规占用的周转房2间,整改下属单位面积超标办公用房2间;追回有关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的劳动报酬,对存在违规领取劳务费等问题的12名人员给予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对违规“打白条借款”的有关下属单位原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并追回费用22万元。

  针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14项,细化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开展延伸审计;召开部内财务管理制度讲解培训会,清退存在利益冲突的借用人员;完善本部项目采购及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直接委托、内部询价等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市委统战部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推动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在全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保密隐患进行通报和整改;完善全市宗教工作网络,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整改代管单位私设“小金库”,清退相关费用37万余元,3名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对有关社团存在违规领取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的,退回相关费用31万余元,并辞退一名工作人员。

  针对财务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出台《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并细化实施细节;组织全市有关活动场所认真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2017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财务状况进行了自查;对个别活动场所财务人员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市委政法委

  针对政治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约谈扫黑除恶重点辖区责任人,全力推动综治条例修订、推动出台醉驾刑事案件办案标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干部职工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十不准”》,严肃政治纪律。

  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纪委工作若干措施》,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拍摄政法系统警示教育片,结合全市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出国(境)、请休假等干部人事制度6项,推行干部考察家访制度。

  针对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出台预算管理、公务车辆使用等相关制度7项;对会计出纳和经费管理不规范的2个下属单位,由委机关对其进行财务统管,合并财务账;对违规报销私人停车费、违规办理加油卡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退回违规报销费用10.2万元;对存在租金偏低、租期偏长等问题的相关物业,按程序移交市有关单位管理。

  市委政研室

  针对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巡察整改以来,室领导班子多次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修订了《室务会会议制度》等制度29项;加大统筹推进改革力度,推动实施了9大类40项创新性、突破性、引领性改革项目,梳理形成综合授权改革第一批试点清单;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决咨委办公室的领导,安排一名室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联系决咨委,制定《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组工作细则》,支持决咨委更好发挥智库作用。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增强纪检工作力量,完成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备5名熟悉纪检业务的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存在违规使用公务油卡、超标准报销等问题的,有关费用全部清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和省外调研,对调研报告作出明确规范性要求。

  针对课题购买服务管理较乱的问题,修订《课题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严格招标程序,加强流程把控,由机关纪委对课题招标随机进行检查;建立分级评审工作机制和室务会终审制度,严把课题质量,严格经费拨付。

  市委编办

  针对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等5项重点改革工作;制定重大改革跟踪评估制度,主动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评估等工作,进一步理顺7个方面职责交叉问题。

  针对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加强出国(境)和请休假管理,修订《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4项,对违反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的,谈话提醒9人,对违规领取年假补贴的,退回有关费用1.3万元;解决信息化建设进度过慢问题,完成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针对履行机构编制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各单位整改机构编制违规问题22个;加强监督检查,查处或向上级反映“条条干预”行为3起;开展机构编制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相关问题349个。

  市委台办

  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惠台政策,统筹协调全市力量开展“台商一起来、融入大湾区”、台湾青年来深实习等活动,先后与深圳海关和深圳税务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服务在深台企台商,组织台商出席深圳企业家座谈会。

  针对党的建设弱化的问题,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及时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成立及选举工作、下属党支部改选及成立工作,签订党建责任书,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和党性教育200多人次;开展档案审查,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对存疑的档案进行认定。

  针对内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违规出国(境)、执行纪律不够严格的,批评教育10人次,对受处分的一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制定完善采购管理等制度8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3项,制定机关涉密文件传阅办理工作指引,提高机关涉密文件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针对立法工作示范创新不够的问题,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对现行有效的168项法规开展全面系统梳理,调整部分法规的立法形式。

  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规范党组织建设,对机关9个专(工)委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全部由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20余次专题培训和支部专题学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机关党员;强化监督执纪,认真核查个别干部扶贫经费报销情况,全部退回其违规领取的驻村补贴。

  针对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制定机关干部外出讲学规定,规范干部请休假管理,对违规领取休假补贴的,退回有关费用共4.9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15项,对存在无公函接待、超标准开支培训费等问题的,退回有关费用1.9万元。

  市政协机关党委

  针对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出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开展“书香政协”、“委员议事厅”和“党员讲堂”等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部分退休党员干部欠缴的党费全部收齐。

  针对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引导,修订《委员履职考评指标》,组织委员调研42次,召开专题研讨会31场,提交社情民意8份;抓好干部监督,明确专人负责出国(境)证照管理,将在编和离退休干部证照全部收齐统一保管。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开展“深调研”,制定《落实先行示范区要求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方案》,形成《关于创新与先行示范区相匹配的协商民主制度的调研报告》;对机关工作人员超标领取补助、超标报销的,清退有关费用5.6万元。

  市水务局党组

  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议事目录清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会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完成局系统58个党组织集中换届;强化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设计施工变更,巡察整改以来建管中心设计变更数量同比减少18%;完善招投标管理,探索建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定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招投标各环节全过程留痕。

  针对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水污染治理工作要求,159个黑臭水体已在10月底全面消除黑臭,深圳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文山会海”专项整治措施21条,巡察整改以来月均全口径对外发文数量相较上半年精简75%,制定为基层减负措施18条,规范局系统办文办会、督查督办工作。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出台水务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7项,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局领导分工进行细化调整,将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由不同的局领导分管;建立对中标企业的廉洁约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约谈中标企业59家;出台《公职人员回避管理办法》,调整存在回避关系人员12名。

  市红十字会党支部

  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制定《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支部大会和行政业务会议事范围,严肃议事决策程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自纠;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安排半专职党务干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半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培训。

  针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17项;建立红十字(会)名称和红十字标志授权使用审查机制,规范红十字授权使用;加强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规范对器官捐献见证工作的监管;从项目公益化出发,联合建立应急救护和人道传播基地、红十字社区工作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应急救护培训。

  针对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常态化开展实地调研,及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提高服务精准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制定《服务捐赠人管理办法》,加强对捐赠人的服务和联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出台《深圳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做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设立监事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建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订完善《党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等11项制度,强化集团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新成立3个党支部,将23名党员纳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并完成党费补缴;将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1家下属企业党组织列为软弱涣散党支部进行整顿。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执行组织纪律不严的个别党委委员,免去其兼任的下属单位党委书记职务,对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1家下属单位3名原班子成员,作出严肃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大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存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违规报销、违规打高尔夫球等问题的,给予诫勉谈话7人、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36人,追回有关违规开支费用132万元,并对“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1家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开展干部档案专审和整理工作,专审管理干部档案79册,完成“三龄一身份”认定29人次、学历验证79人次,对党员身份档案材料缺失的1名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党内职务;撤销违规设置的高管职位2个,对存在“裸官”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免职处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将全集团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由5名增至24名;优化党建和党风廉政考核,提升考核权重;对“失联”“空挂”的党员,清理124人,停止党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1人。

  针对“四风”时有发生的问题,严格整改标准,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党纪立案2人、诫勉谈话11人、谈话提醒9人,退缴相关费用18.8万元;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退相关费用20.7万元。

  针对项目采购监管缺失的问题,出台《信息系统采购细则》等采购管理制度6项,成立招标采购中心,配备6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加强供应商库管理,已入库供应商418家;加大公开招标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已启动或完成26个项目的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金额下降50%。

  福田区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的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编印《党务工作手册》,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检查,通报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8个;设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费管理,党员干部欠缴漏缴的党费全部补交完毕。

  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制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9项,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名;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的进行党纪立案2人、通报批评3人,对违规出国(境)的进行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7人。

  针对司法质效不高的问题,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巡察整改以来,院领导承办重大复杂案件21宗;严抓监督管理,发布案件督办通知9期,清理长期未结案件75宗、超期移送上诉案件7宗;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创设“执行110”新模式,执行款到位15.3亿元。

  龙岗区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讨论事项范围;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部署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共清理长期未结案件123件,3年以上无法定事由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全部清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4名,撤换非党员兼职党务工作人员2名;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45人进行党务实操培训。

  针对内部管理漏洞较多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召开专门会议通报2018年以来本院发生的7起违纪违法案件;规范公车管理,追回公务油卡私用费用4.2万元;严格出国(境)管理,对违规出国(境)的37人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审判执行质效不高的问题,组建繁案精审团队,梳理归纳裁判规则和标准,减少“类案不同判”现象;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1万篇,同比增长246%;聚焦执行难问题,成立“速执工作室”,实现平均结案周期15日内的速执案件占比提升一倍;加强执行款管理,滞留利息98.2万元已全部上交财政。

  龙华区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龙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预警预案制度》,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5份;推动解决机关党委与机关党总支并存问题,撤销机关党总支;加强党员管理,理清组织关系,将16名非在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龙华法院。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组织纪律,个别党组成员对违规过问案件的问题,在全院做出深刻检讨;严格管理队伍,对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的个别干警予以党纪处分,对违规出入境的2名干警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追回违规支付培训费1.4万元。

  针对审判管理不严的问题,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无纸化办案,提高审执效率;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在全市法院率先清零;规范庭审录音录像管理,全院45个法庭全部按照数字化审判法庭标准建造,改造人民法庭陈旧数字化审判法庭设备8套,保障庭审录像开启率100%。

  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加大力度推进新法院建设,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规划(2020-2025)》,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修订完善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永久性审判业务大楼项目选址并积极推动立项,推进坪山法庭审判用房的租赁和建设。

  针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2019年8月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9次,规范党组织设置,将院内党支部由3个联合支部调整为9个支部,并按规范程序完成支委会选举;保障党务工作力量,调配1名公务员作为专职党务干部;制定完善合同监管、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24项,加强日常监督,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出具廉政意见25人次,发送廉政提醒19条。

  针对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司法权运行保障机制,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设立民事、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制定《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若干规定》,截至11月初,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上网率达到97.4%,全市排名第一;加大积案督办力度,超审限的案件办结率100%。

  盐田区委宣传部

  针对党的建设有所缺失的问题,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互联网企业党建台账》并动态更新,完成区文联下属协会、院团及全区互联网企业党员、党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成立文学艺术类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加强干部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2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针对财政资金管理松散的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和“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项目验收,对支付环节进行严格审核,退回项目15个,对6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自主采购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对采购不规范的165个项目进行复查,将项目开展效果不佳、评价较低的3家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制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出差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违规公款旅游的,退回相关费用2.9万元,1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整改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5间。(记者 杨丽萍 通讯员 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