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纪工委全面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严肃处理两起社区干部失职渎职、集体实施违建的问题。
1.葵丰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李国荣、居委会主任陈勇庆在统建楼建设中使用管理公章不当、严重不负责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问题。2006年-2012年,葵丰社区与开发商合作开发建设统建楼时,李国荣和陈勇庆违规刻印两枚公章交由开发商保管使用,并擅自以社区居委会基建办名义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造成社区经济损失。经大鹏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国荣留党察看2年处分,给予陈勇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溪涌社区盐村股份公司董事长凌国雄、财务李卓华与股份公司其他班子成员集体谋划、实施大规模违法建设问题。2012年中,凌国雄和李卓华等人通过盐村股份公司股东会议多次商议,决定违法建设一栋综合楼,并套用其他名义出账投资。2014年9月,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涉案违法建筑进行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经大鹏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对凌国雄和李卓华予以党纪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严肃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上述两起案件暴露当前社区治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延伸基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社区党组织纵深推进。大鹏新区要求,各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三是要严肃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增强纪律观念。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