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深圳市纪委监委

  为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深圳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光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周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下半年和2021年2月,周辉分别收受2名企业负责人所送礼金共计港币15万元;2016年至2021年,先后接受多名企业负责人的宴请,并收受3名企业负责人所送当年份普通装飞天茅台酒共计30瓶。周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周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原副局长马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马哲多次收受5名企业负责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3.5万元、消费卡价值人民币4000元。2021年2月,马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站长(事业单位五级管理岗)杨立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的春节、中秋节期间,杨立君多次收受某企业负责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9万元。2021年4月,杨立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既有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也有市管干部风腐交织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上述党员领导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理解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认识到“无论职务高低,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铁规矩就要坚决处理谁”;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享乐奢靡,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的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久久为功、抓常抓长,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杜绝松劲歇脚念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等“四风”突出问题,严查“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奢靡享乐歪风。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深圳落地生根、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