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南粤清风网

  2021年“五一”假期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梁许赞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3年至2019年,梁许赞在未向组织申报情况下,于逢年过节、生日等节点在开平老家违规操办宴席40次,每次10至30桌,均邀请民营企业主和公职人员参加,相关费用、部分高档食材、酒水及春节舞狮表演由民营企业主提供,且借机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礼金。梁许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二级调研员刘国富等3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4月,刘国富担任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党工委委员期间,带领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党委委员梁华东、社区股份公司工作人员梁太培等借公务之机绕道吉林省长白山景区游玩,公款报销旅游费用5531元。刘国富、梁华东、梁太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卢伟杰在具有合作关系的公司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20年1月至6月,卢伟杰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两次带队到外省考察期间的用餐费用和个人宴请费用共计27802元,在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有项目合作关系的公司报销。卢伟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肇庆市端州区统计局局长林颖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0月至2019年6月,经林颖审批同意,端州区统计局向该局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补贴、交通补贴等共计68300元。林颖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问题,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四起案件,均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问题表明,高压态势之下“四风”问题仍在潜滋暗长,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从政治上进一步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作风建设长期抓下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注重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温润初心,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四风”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使党中央的铁规禁令生威增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以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风治理,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