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委军民融合办人防处副处长吴文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9年,吴文胜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70000元、购物卡共计2000元。2019年9月,市纪委给予吴文胜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南山区沙河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管红品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管红品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36000元、购物卡共计2000元。管红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南山区纪委监委给予管红品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终止其南山区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石井派出所二级警员何永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期间,何永海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4000元。2019年11月,坪山区纪委给予何永海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市众业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祝珩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9月,祝珩借负责单位车辆管理的工作之便,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合计人民币4850.09元。祝珩还将公车油卡资金转存至其母亲私人加油卡内,合计人民币22130.31元。2019年8月,市总工会党组给予祝珩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五、宝安区航城街道综合执法队中队长张文辉接受辖区企业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10月12日至18日,张文辉接受辖区某企业邀请前往青海、甘肃等地旅游,所需费用6100元由该企业支付。2019年11月,宝安区纪委给予张文辉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支付个人费用。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收受“红包”礼金、有的“揩公家油”私车公养、有的接受辖区企业旅游安排,表明“四风”问题在一些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还屡禁不止,纠治“四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然任重道远。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采取切实措施,着力解决易发多发的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滥发福利、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从严带班子、管队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严格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