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三起涉及省管干部和基层单位“一把手”顶风违纪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5-09-23   来源:南粤清风网

  今年以来,省纪委坚持从严执纪,切实做到快查快办、抓早抓小,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1-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9个376人,追究领导责任118人。现将最近查处的其中三起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消费卡、购物卡和举办团拜活动等问题。经查,2013年和2014年,该公司以组织员工疗休养为名,虚列人数两次向旅游公司购买“自由通卡”(可用于旅游等多种消费)共376.1万元发放给班子成员及员工,连续两年春节在珠江宾馆、公司食堂举行团拜活动,并向干部员工发放购物卡共79.65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因顶风违纪,党委书记、董事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总经理和有关副总经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及有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费用被追缴。

  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为其女儿大办婚庆和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经查,邓建华于2014年7月和2015年3月, 分别为大女儿和小女儿操办婚庆,共设喜宴76席,宴请有关国家工作人员58人次、当地企业老板16人次,收受礼金7.29万元。另外,与韶关企业老板打高尔夫球并接受他人支付费用;用公款报销在韶关银山高尔夫球场银宇轩餐厅吃喝费用4560元。因顶风违纪,邓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违纪金额被追缴。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原局长李吉南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经查,2005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李吉南多次收受深圳市教仪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礼金共3.8万元。同时,李吉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的下属多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李吉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对于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收送“红包”、打高尔夫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廉洁自律规定早已明令禁止,中央和省委已经三令五申,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当“耳边风”,甚至利用传统节日之机想方设法“捞好处”,打着“过节”的旗号谋私利,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不收手、不收敛,这是明显的顶风违纪行为。上述问题的发生和查处,再一次警醒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认真抓好《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大力纠治“节日病”,做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常提醒、监督全覆盖,确保廉洁过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敢抓敢管、严于律己的表率,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强化廉洁从业、严守纪律的意识,做到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不断释放从严惩处、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