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密织“防逃网” 让贪腐分子插翅难逃

发布日期:2019-11-06   来源:晶报
  行之有效的防逃制度,不仅拦住了贪腐分子企图外逃的脚步,还顺藤摸瓜挖出了一宗贪腐大案。近日,深圳纪委监委发布的一宗防逃案例,令人不禁为之点赞。

  事发去年,罗湖区田贝股份公司原董事长林达光多次找组织索要本人护照,引起该区纪委和笋岗街道纪工委的高度警惕,经查发现其资产异常和违纪违法线索,进而查实其涉嫌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问题,涉案金额巨大,成功阻止了林达光出逃。

  贪腐分子外逃,人民群众和舆论高度关注。外逃腐败分子带走大量资金,挥霍赃款赃物,让国家财产蒙受损失,群众利益受到侵害,不仅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更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一旦有外逃发生,不仅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且损害法治权威。

  外逃18年的“百名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涉嫌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的“红通人员”,深圳市田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梁泽宁被遣返回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深圳对腐败的“零容忍”和“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停止”的坚定决心。

  人们同时也应看到,追逃、防逃、追赃,从来都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做到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才能在减少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增量,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在过去,一些贪腐分子外逃,在很大程度上是钻了制度的空子,如个人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护照不上交、办理多张假身份证等。

  近年来,深圳在追逃追赃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在进一步织牢织密“防逃网”,防患于未然。如今,深圳的防逃网络已覆盖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领域的新增监察对象;建立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联审机制,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批准;开展大数据排查,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切断腐败分子转移赃款的关键环节……林达光案,就是深圳紧绷防逃之弦、防患于未然的一个生动案例。

  “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实践证明,只要扎紧“篱笆墙”,织密“防逃网”,就能让腐败分子无缝可钻,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插翅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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