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执纪者岂能拿案情做交易

发布日期:2017-01-06   来源:晶报

  随着中央纪委反腐大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的播出,我们看到了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在光与阴影之间,倒向了错误的方向,走上了腐败的道路;也看到了中央纪委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害群之马,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片中,极少数执纪者用手中的举报线索和工作秘密,与他人做交易,无疑是最为突出、最为恶劣的情形。

  37岁的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就是这样一个典型。袁卫华曾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还曾立功受奖。但他也不止一次将纪委的工作秘密拿来与他人做交易。

  2004年,袁卫华第一次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就换来了一个超乎他想象的大工程。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多次利用自己的权力,帮其父的工程队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令人震惊的是,袁卫华泄密的内容除了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还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审计报告、调查报告等,甚至帮审查对象一起分析情况,出谋划策……

  可以想象,纪检干部泄密会对纪律审查工作带来多么大的阻碍甚至破坏。身为执纪者,却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远、情节如此严重,令人震惊。

  反腐大片带来的震撼效果,让人们不由深思:随着反腐进入深水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与作用愈显重要,如何防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同体”监督可能出现的监督偏软、处理偏轻、动力不足等问题;外部“异体”监督又可能存在深入不够、监督虚化的问题。

  多年来,深圳纪检监察机关为严防“灯下黑”,一直在进行探索和创新,并频频亮出大招。去年,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和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同时成立。这项破题之举,可谓同时打通了纪检监察机关内、外部监督之门。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被称为“纪委中的纪委”,承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做到来访必见,线索必查,查处结果必须回复。内务监督委员会则是在加强纪委机关内部监督的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腐专家、媒体记者等外部监督力量,努力构建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监督体系,实现对监督工作的有效再监督。

  纪委不是“保险箱”,也不是“避风港”,纪检监察系统同样需要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加压力。如今,深圳纪检监察机关正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秉持“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