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气清景明。今年清明节前,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已相继发出通知,要求紧盯清明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清明节是人们祭祀先祖,缅怀故人遗风的庄重节日。但清明节和其他节日一样,也是人情异化的敏感期、“四风”侵袭的高发期,是党员干部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关键节点”。
从去年各地纪检机关公布的案例来看,清明祭扫中的“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以祭扫为名搞陈规陋习、封建迷信活动;有的借踏青之机公车私用、公款吃喝……
如2016年4月2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机械林场绿水营林区主任孙茂忠驾驶公车去白城市殡仪馆扫墓祭祀,被当地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白城市洮北区机械林场免去其职务。
再如在2016年清明节护林防火值班期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原主任马玉明提议并与区残联办公室副主任柳彦如、乌金山镇黄土坡村村委委员李根虎一起,乘坐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王荣明驾驶的带有运管标识应急值班车辆,赴太原森林公园游玩,擅离职守。他们被群众通过“四风”随手拍平台举报,受到严厉处理。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持续高压的铁腕反腐、狠抓作风之下,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思想观念不断夯实。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也非一日之功。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易反复的特点,这也和党员干部心中的红线意识强不强、党性意识牢不牢密切相关——松一寸,腐败思想就会滋生;紧一点,就能主动向腐败说“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节前警示提醒,节中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节后加大惩治力度,就是在不断监督提醒党员干部:节日更要守住清廉,别让节日变“劫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每到重要节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总会采取多种形式严明廉洁纪律、重申节俭清廉的要求,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因为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越到节骨眼,越要绷紧弦。纠“四风”就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抓了清明节抓端午节,抓了端午节抓中秋节,抓了中秋节抓国庆节,抓了国庆节抓新年、抓春节……
只有勒住纪律的绳索不放松,才能让清正廉明之风常在。(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