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尽责是献给党最好的生日礼物

发布日期:2016-07-04   来源:晶报

  就在中国共产党第95个生日的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首次将问责制度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有人说,问责是献给党最好的生日礼物。笔者认为,问责并非目的,尽责才是初衷。作为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中共党员,只有做到尽职尽责,才是献给党最好的生日礼物。

  谈起问责,并非始于《问责条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此后中央纪委提出要“监督执纪问责”,去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改,进一步明确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要被追究党纪责任。

  伴随着问责力度不断加大的,是陆续曝光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案件。查阅深圳明镜网,我们就可以看到深圳市纪委最近曝光的“为官不为”七大案例中,对“观澜汽车站腐败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2014年,深圳观澜汽车站女出纳叶某珍因涉嫌挪用近千万公款购买“六合彩”被抓,由此牵出观澜汽车站内部管理乱象:身为宝路华集团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兼观澜汽车站站长的童某某,肆无忌惮地侵吞观澜汽车站国有资产;作为一个小小出纳的叶某珍,可随意大额挪用车主们的票款、乘客们的意外险,且长期无人监管……

  目前,纪检机关已对观澜汽车站上级单位——深圳市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某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其中苏某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公司下属企业经营管理监督不到位,以致公共财物被挪用、贪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尽管相关责任人已被处分,但我们也可看出,一旦问责不力,官员的责任意识就无法形成,就会出现了“只想要权力,不想担责任”的现象,甚至放任了贪腐窝案的出现,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问责条例》诞生之前,党内虽有诸多问责制度,但就执行效果来看,存在不平衡、不主动的现象——被动问责的多,主动问责的少;一个问题出现了,有领导批示、有上级督办这样的问题就问责的多、问责的快,其他问题就少问责、不问责;直接责任追究的多,领导责任追究的少,主体责任没有落实……

  《问责条例》的横空出世,将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剑指为官乱象,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治理当下不少官员“只要权力、不担责任”的现象,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问应成为常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支撑,让党内问责依法依纪而行,促使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