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面对“纪委谈话”先要摆正心态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晶报

  “纪委找我谈话?好怕怕!”随着《深圳市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深圳市纪委、深圳市监察局实施谈话函询暂行办法》的实施,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领导约谈”“纪委约谈”将成为常态。虽然深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提醒这项工作已久,但这次是用文件的形式将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尽管如此,难免还会有不少党员干部对谈话提醒的常态化心存顾虑。比如有的谈话者觉得要面对自己的同事进行谈话提醒太一针见血,感觉有点难为情,拉不下面子;太迂回含糊,又无法达到谈话的效果。有的被谈话者认为,仅仅一点小事,就被上级领导或纪委约谈,在单位里传开了自己没面子、下不了台,难免心存怨气。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说易行难。谈话和被谈话的双方都能摆正心态,是尤为关键的一步。

  作为谈话提醒主体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一旦发现问题的苗头倾向或接到信访举报,一定要以“治病救人”的态度,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提醒。

  作为被谈话提醒对象,接到“约谈”通知,心情肯定是会有些忐忑不安,但应该理解组织谈话提醒的目的是对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是爱护、挽救干部的体现。在接受谈话时,应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明白“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只要自己珍惜组织给的机会,坦诚将问题说清楚、讲明白,及时刹车整改,还是好同志。切不可遮掩隐瞒、心存侥幸,放任小错变成大错。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看贪腐大案要案被纪委查处、移送司法的信息;却忽视了轻处理对象,认为“大错才算错,小错不算啥”。不少贪官在忏悔录中哀叹:“要是早点有人警示提醒,我也许就不会一错再错!”

  如今,随着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关口的前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普遍运用,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将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将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改变了以往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实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但党组织的“关爱”不代表纵容,如果党员干部抵触组织的“救治”,在违纪的道路上一错再错,那么终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对纪律心怀敬畏,不要把组织的约谈提醒看成是“无关痛痒”的规劝;要摆正心态,让组织的提醒真正入耳走心,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