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监管、查处不力?问责!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晶报

  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监管不力、查处不力、整改不力,将被严肃查处问责。最近,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释放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用问责利器压实政治责任的强烈信号。

  从通报看,“监管不力”“查处不力”“整改不力”成为贯穿通篇的关键词。如天津市津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小站镇阀门生产聚集区严重污染整改不力,河北省宁晋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污染地下水问题查处不力,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监管不力……

  这些“不力”的背后是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和突出问题。正是这样的问题,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从此次通报的处理结果来看,问责力度相当之大。被通报的党组织负责人、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中,很大一部分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的处理。如天津南区原副区长陈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津南区政协副主席、小站镇党委原书记马春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小站镇党委书记职务。

  不仅如此,通报中的“原”字显示有的干部尽管已经调离原岗位,仍被严肃问责。如重庆市城口县市政园林局对渣土场胡乱倾倒渣土、污染环境不及时处置,城口县市政园林局原局长范知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县市政园林局原分管副局长陈才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县市政园林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国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市政园林局行政审批科原科长颜晓庆被免职。

  这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还将终身追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切实追究。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