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让曾经“跌倒”的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晶报

  优秀的医生会对病人进行跟踪回访,针对康复情况对症下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监督工作,正如治病救人的良医,在为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刮骨疗毒”后,继续“跟踪治疗”,帮助其重新站起来,更好地为党工作。

  党员干部越过了纪律的红线,固然要受到严肃处理。但随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对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已成为常态,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的已成极少数,大部分受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干部都仍会留在队伍中继续工作。如果对他们只是简单粗暴地一“处”了之、不闻不问,这些党员干部可能会因此背上很大的心理负担,甚至觉得前途无望,陷入消沉彷徨,“破罐子破摔”。要使处分既发挥惩治作用,又发挥教育作用,就要让那些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错误,积极加以改正,放下包袱,重新振作,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回访监督工作,正是这样一条执纪监督的重要路径。

  “回访,让我知道组织没有放弃我”。背负撤职处分的深圳市龙华区一名副科级干部,从专业岗位被调整到了内勤杂务,一种被组织抛弃的感觉令他困扰不已。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适时来临,让他打消了所有的疑虑,在新的岗位上重新成为骨干力量。深圳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回访监督制度所作的有效探索,显示了这一制度对帮助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重新“站起来”的强大力量。

  除了帮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之外,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回访对象的工作表现、认错态度,向其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反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给予评价,使改过自新的受处分(处理)人员能在单位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将回访后的评价结果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参考,将回访工作结果与干部选拔使用相结合,也显得尤为重要。

  深圳龙华区某单位一位副科长曾是业务能手,但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期满后迟迟未能转正。回访人员了解到,该干部受处分期间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成绩突出。为此,该区纪委监委将回访情况如实反馈给相关单位,后来相关部门按程序为其办理了转正手续。该干部得知此事感动不已,表示将以更加努力的工作回报组织。

  我们要看到,对党员干部的惩戒不是目的,让他们不犯错误才是终极目标。监督回访工作也不能只是纪委监委一家唱“独角戏”,只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而行,形成合力,“治愈”与监督的效果才能充分彰显。在回访过程中通过剖析案发原由,回访组直接将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规章制度、日常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反馈给回访单位党组织,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回访监督工作正是让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并重,让一个个曾经“跌倒”的党员干部再度站起来,也将预防监督的责任网络越织越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