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让“深圳式约谈”成为常态

发布日期:2016-09-27   来源:深圳晚报

  “领导喊你去谈话!”无论是谁听到这句话,恐怕心都要猛跳数下。随着本月《深圳市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这种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的“深圳式约谈”,在今后将成为制度和常态。

  为何深圳纪检监察机关要如此重视和强调对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和函询,并首次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约谈的主体、对象、程序等内容固定下来?

  其实,无论是谈话提醒也好,谈话函询也好,目的就是发现错误及时纠错。即便是干部出现了滋生问题的苗头,还没达到处分的标准,组织也要拉一把,告诉他:有问题,要改!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综观不少贪官的忏悔录,信念的崩溃和失守都是从一些他们认为不算什么的“小恩小惠”开始的。

  “我底线失守,是从收一件衣服开始。”河南省淇县审计局原总审计师兼经贸基建股股长关志强觉得一件衣服值不了多少钱,便默许了开发商刘某帮其买单。此后,刘某又多次请他外出就餐、游玩、送礼……最终,关志强因受贿被判刑6年。

  没有人天生是贪官。很多官员上任之初,都曾有想要作出一番成就的抱负。然而在为官之路上,他们可能会遇到内心失衡、权力失控、官场旧习气浸染、糖衣炮弹腐蚀等种种问题,其中极少数人就会慢慢滑入贪腐犯罪的深渊。

  如果在这个滑落的过程中,能有人及时对他们警示、提醒,也许不少人能就此清醒过来,及时收手。作为组织,在党员干部犯错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提醒纠错,就能最大程度防止他们从小错演变成大错,从违纪滑向违法,改变以往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深圳市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正是要进一步把纪律防线前移,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日常监督手段广泛地运用到监督执纪中,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

  人生很漫长,总难免犯错。好同志和贪腐分子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知错就改,后者一错再错。因此,谈话提醒也并不意味着“点到为止”,如果被约谈对象仍不知悔改,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仍一意孤行顶风违纪,那么理应受到重处。

  严管就是厚爱。随着“深圳式约谈”模式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对党员干部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出现问题的苗头和倾向,防“腐”于未然,无疑给深圳干部廉洁从政加了道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