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反腐要追逃,更要防逃

发布日期:2016-12-23   来源:晶报

  如今,海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反腐的天网正在织就,追逃行动的力度空前。

  涉嫌动植物检验检疫徇私舞弊案的犯罪嫌疑人钟某某,虽然潜逃加拿大11年之久,还不断改用新的外籍身份出入境,但仍难逃法网。在深圳市检察院技侦部门的协助下,办案人员经定位蹲点守候,成功在其亲属住所将她抓获归案……

  18年前,孙某胜涉嫌挪用公款500多万元后携款潜逃。今年9月29日,广州白云机场警方发现一个叫孙某龙的男子正在办理前往新加坡的登机手续,虽然姓名不相符,但通过“人脸识别比对系统”分析,其脸孔和黑白照片的相似度达65%,深圳检察机关及时确认并将其成功抓获。

  深圳市检察院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初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至今,深圳检察机关成功抓获和劝返了29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潜逃的11人,境内潜逃的18人,潜逃时间最长达19年。

  深圳经济发达、毗邻港澳,追逃任务繁重。开展国际追逃追赃,虽然对象在国外,但基础在国内,数字准、底数清、基础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比如“人脸识别比对系统”堪称追逃神器,但检察人员前期搜集到的详细信息也为准确判断嫌疑人身份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为让潜逃的腐败分子无处遁形,深圳市检察院成立了追逃追赃领导小组,针对每名在逃人员量身打造追逃方案,实行一案一策,多措并举,专案专管,责任到人,并通过将传统方法和科技手段有机结合,通过高科技、大数据追逃,有效地促进了追逃工作的开展。

  反腐,不仅要在国外“织网”,还要在国内“筑坝”。与其等到腐败分子携款外逃再追,不如把功夫下在平时,把执纪的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让他们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近年来,深圳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今年9月更是出台文件将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深圳市委最近第二次开展巡察工作,既有对首轮巡察过的水务部门杀了“回马枪”,又将首轮巡察发现主要问题涉及的相关部门纳入巡察范围,彰显了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决心。与此同时,深圳还大力排查“裸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联审……通过雷厉风行落实这些制度和措施,力求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追逃,不仅要“亡羊补牢”,还要“未雨绸缪”。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才能打好地基、扎紧篱笆,让腐败分子无处隐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