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反腐利剑要所向披靡 须先防腐抗锈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晶报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所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将比一般干部更甚。近年来个别纪检干部被查,引出了“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非常现实的话题。

  深圳市纪委请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法律人士等一批“外人”担任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对纪委实行内部监督,可谓是对“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进行的新探索和尝试。

  反腐没有禁区和盲区,纪委不仅查别人,自身也要受到约束,纪检干部并不是天然就有“免疫力”。从公开报道来看,近年来极少数纪检干部在廉洁上出了问题。如曾任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申维辰等级别较高的纪检干部落马;有的省市还有一些级别不高的科级干部,也出现利用办案职务之便收受调查对象贿赂的情况。

  一把反腐利剑,不仅要能削铁如泥,还要能防生锈腐蚀。即便是打击贪腐成绩斐然的香港廉政公署,从1999年来其成员也涉及多宗妨碍司法公正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被定罪。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滥用公帑、公款吃喝超标的“酬酢风波”一经曝出,更使廉署形象遭受巨大打击。

  面对这一危机,港府纠错机制的运作生效,廉政公署内部监督机制的强力运转,方使廉署重回正轨,挽回社会公信。

  翻开香港廉署的官网,有专门栏目介绍廉署的“监察和制衡”。廉署外部设立了4个独立的咨询委员会和1个投诉委员会,由行政长官委任,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对廉署的各项工作和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保证了反贪制度体系的制度完整和权力的公正行使。

  如香港廉署内部便设有调查及监察单位,名为L组。廉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L组会进行调查;廉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独立运作于廉署,监察及复检所有涉及对廉政公署及廉政公署人员的投诉……

  深圳毗邻港澳,市场经济发达,意识形态多元,纪检干部时不时要面临不法商人和贪腐官员的“双重围猎”,违法违纪风险巨大。当前腐败现象更加复杂,还有不少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穿上了“新马甲”“隐身衣”,也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

  反腐机构更需要对自身权力进行监督和制衡。今年以来,深圳市纪委成立了内务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内外联手,对纪委进行监督,严防“灯下黑”——干部监督室接受举报,目的是实现内部“排毒”,自我监督;内务监督委员会则是“纪委外的纪委”,通过召开会议、询问质询、评议测评、开展调研、反映转递、组织检查、案件监督等七种方式对纪委展开外部监督。

  虽然监督者并不是万无一失的,但倘若权力机关及个人不受有效监督,肯定会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惟有强化内外监督,真正让权力运行处于公开透明和监督制约之下,才能使反腐利剑所向披靡。(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