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面对贪官忏悔录,切莫当“吃瓜群众”

发布日期:2018-09-04   来源:晶报

  当昔日的同事成为忏悔录的主角,活生生的案例更能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近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在今年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用段传尧等人的忏悔录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提醒党员干部莫以“吃瓜群众”心态看待忏悔录,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省自纠,防微杜渐、立行立改,可谓用心良苦。

  落马官员违法乱纪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是罪有应得。但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听取忏悔录,接受警示教育时,抱着“吃瓜群众”的看热闹心态,觉得违纪违法是其他人的行为,而自己是个旁观者。更有一些普通的党员干部,认为自己的官小、权力不大,想腐败也没机会。

  但每一个贪官在走向贪污受贿、违纪违法道路之前,也曾是普通党员干部,也曾是“好同志”。从心怀理想要干出一番业绩,到把权力当作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他们从清醒到麻木的思想裂变轨迹、从上进到堕落的灵魂失落过程,都可以在忏悔录上得到体现。这些发自内心的忏悔,是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和苦口良药,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廉洁和腐败没有天然的界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遵守党纪党规,慎终如初,才能善始善终。

  深圳市纪委监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做法,正是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强化警示教育的效果,让其更加深入案发单位的党员干部内心,为他们敲响警钟,时时刻刻提醒他们莫当“吃瓜群众”,别把纪律学习不当回事,要时刻警醒和自我反思。

  没有警示就会迷失,缺少反思就难免后悔。以贪官为反面典型,以贪官忏悔录为镜鉴,就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从别人的失足教训中,汲取对自己有益的东西,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