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日期: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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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内涵之一。在年初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新时代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行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蕴含的认识论、方法论,既紧紧围绕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加强建章立制,不断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又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更好推动制度治权、依规用权落到实处,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深刻把握“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关系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问题,必须从政治高度和战略全局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

  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取得显著成效,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在这一过程中,党中央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了一大批法规制度,构建了从授权明责、行权监督到追责问责的全链条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经验,全方位扎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从制度上保证管好权治好权是重要内容。必须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着力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切实以制度的约束性有力保证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是应对腐败治理复杂形势的必然选择。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从权力的运行看,有的领域权力配置不够科学,部分领域授权不够清晰,权力边界模糊,职能交叉与责任真空并存,一些部门和岗位权力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大;有的权力行使不够规范,决策随意,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有的权力监督不够到位,各类监督协同配合不够,监督合力尚未充分形成,对关键领域和新兴领域的监督仍有盲区;有的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不足,存在“牛栏关猫”、“纸笼禁虎”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腐败问题就难以根除。必须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坚持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管党治党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以更加科学的理念织密织牢管权治权制度笼子,切实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制度堤坝。

  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或成为“稻草人”,就可能导致权力滥用、腐败多发,进而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公平正义、损害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不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制度供给、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淤除障、保驾护航。

  充分认识新时代在法规制度轨道上规范权力运行的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特别是围绕权力规范运行制定修订一大批法规制度,严肃追究不用弃用、乱用滥用权力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高压震慑、监督追责倒逼权力规范行使,全党上下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意识明显增强。

  覆盖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的组织法规,出台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规范机构设置、严格职责权限、明确权力边界、规范工作程序,推动科学授权。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规范用权、不越轨不逾矩。制定修订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坚决防止权力任性、用权失范,推动正确用权。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有效制权。制定修订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多部责任制法规,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担当作为的工作局面。

  聚焦权力运行重点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突出示范引领,制定修订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彰显以上率下要求。突出“关键少数”,制定修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和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等,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严管理监督。突出纠治“四风”,制定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节庆、展会、论坛、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又推动严格落实监督专责,确保规范权力运行的政治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为全党严格遵守执行党内法规树立了典范,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全党部署开展9次党内集中教育,特别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将重要党内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一体加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分层分类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展,推动党员、干部筑牢廉洁用权思想防线,自觉养成按法规制度用权办事的习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2万件,留置4.7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3万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98.4万人次;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1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37.6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2万人。

  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路径、方法和措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着力强化思想自觉。规范权力运行,既靠制度约束,也靠思想自觉。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正确看待权力来源、正确使用权力,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关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切实将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理念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动自觉。以更大力度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倡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讲好公正用权的生动故事、用好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认同制度、敬畏纪法,筑牢拒腐防变、正确用权的思想堤坝。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用权,深刻认识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是让党员、干部因用权有约束而畏首畏尾、不敢作为,而是既要敬畏权力、慎用权力,又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大胆正确地用好手中的权力、敢担当善作为。

  着力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滋生腐败,必须加强权力制约。要科学配置权力,在科学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清晰明确的权力清单,并通过制定修订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划清权力范围和边界,避免职权交叉、权责脱节,做到职责明、边界清、关系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和程序,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机制,让“关键少数”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的行权轨迹全程可查,杜绝各种暗箱操作,确保权力运行始终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制定修订责任制、考评、追责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制度机制,防止权力运行中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着力健全权力监督制度。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要持续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努力实现权力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着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权力监督的整体效能。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健全“一把手”权力制约机制,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同级监督,确保“一把手”行使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从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入手,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从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切入,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督促“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带头执行法规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头执行、模范执行带动“绝大多数”自觉执行、跟着执行。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素养,凡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防止违背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个人任性决定重大问题,甚至以权谋私搞腐败。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对“闯红灯”、“翻栅栏”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防止形成“破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