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立铁规矩、强硬约束,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当前,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必须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建章立制上持续下功夫,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面对“窑洞之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给出了第二个答案,依靠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这一答案,有助于我们不断明确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问题。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必须始终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始终保持高度组织性、纪律性和强大战斗力。从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到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我们党对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拓展,各项举措更加严密管用,持续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牵引,从专项整治到日常监督,从个案查处到系统治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合力。这不仅体现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工作中,而且反映在执纪执法理念转变上,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我们党结合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际,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不断扎牢党内法规制度笼子。在制度规范层面,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特点,增加了关于“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情形,并明确了处分档次,为应对新型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规定,让过紧日子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在履职要求方面,针对基层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明确和细化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要求,填补了有关制度空白;针对一些地区的形式主义新形态新变种,国办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政务APP和工作群组等进行管理,将作风建设要求延伸到数字治理领域。这些制度穿透不同层级、覆盖不同领域,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供了分工明确、体系严密的法规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近年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断隐形变异,呈现由明转暗、界限模糊等特点。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化整治。风腐同根同源、互为表里,必须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推动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双向发力、同向治理。实践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以风腐同查同治为抓手,推动查治一体、纠树并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通过比对分析公务消费数据、交通出行记录等方式,着力发现纠治隐形变异问题。坚持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建立监督模型,从业务轨迹中找疑点、从关联关系中找线索。坚持由风查腐、由腐纠风,既查各地区行业单位不正之风共性问题,也查个性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
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完善制度建设动态机制,跟踪“四风”问题新动向,及时将办案实践中成熟的工作经验转化为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通过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等举措,梳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空白点,推动职能部门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治理的制度机制。要持续补齐制度短板,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推动相关单位深入查找权力运行漏洞,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环节,进一步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要推动建立制度建设定期评估机制,对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开展科学评估,对内容过于繁琐的整合,对陈旧过时的废止,使各项制度协同配合、密而不繁,简便易行、有效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