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八组:引导干警学习党内新规收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6-12-13   来源:廉洁深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治腐力度不断升级,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到提出“四个全面” 建设,再到密集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新规,层层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信号。为使干警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市纪委派驻八组坚持及时传递中央从严治党信号,各个方面工作都注重执行好党内新规,收到较好成效。

  及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党纪新规“宣传员”。2月下旬,邀请市纪委干部详细解读《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视频会议组织两级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在中央先后颁发《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新规后,通过在工作网、电梯、走廊宣传栏和楼道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小故事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党纪新规学习氛围。

  加强执纪监督,着力做好党纪新规“执行员”。年初以来,按照上级“动辄则咎”的要求,大力开展监督行动。如:定期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针对当事人反映“关系案”、基层法院违规任用陪审员等问题及时开展审务督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以及对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书面通报问题17个次。2016年开展诫勉谈话4人次,约谈提醒40余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工作新常态。

  注重教育提醒,适时做好党纪新规“辅导员”。注重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关键环节中,适时向干警灌注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并对党内新规精神实质做好学习辅导。在本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全面分析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通报上半年全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情况,从具体案例诠释新形势;对因少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让广大干警清醒认识到组织监督日渐严肃;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向广大干警群发手机短信,提醒干警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过好廉洁平安节日;在初查60余件信访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约谈被投诉人时,一一向他们讲清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形势,强调学习执行党内新规的重要意义。(市纪委派驻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