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画”重点⑤丨“礼尚往来”要留心

发布日期:2025-05-1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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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李科长就接到快递员即将送货上门的电话,这让近期并未网购的他感到纳闷。很快,他又接到了辖区某老板的电话。对方表示,马上就要过节了,知道现在管得严,不方便上门拜访,就寄了一些家乡的烟酒和电子购物卡,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希望他收下。李科长想到即将送到门口的快递,不知如何是好。

  我国是礼仪之邦,亲友之间适当的礼尚往来既是一种礼仪,也是一种习俗,有助于增进感情。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却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把收送礼品礼金变成权力勾连、利益输送的手段。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绷紧廉洁自律弦。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快递物流、电子红包等方式“隔空送礼”,以专家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送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出现隐形变异新表现。但无论方式、载体如何变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本质没有改变,都会受到纪律的惩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八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送”就没有“收”,送礼与收礼存在对应关系,在有力惩治收礼的同时,也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违规送礼的问题。同时,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学、同乡、朋友等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即便与执行公务无关,但如果“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也应认定为违纪行为。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白来的好处。别有用心之人的“感情投资”,看似温情脉脉,却掺杂权与利的纠葛,隐藏“后期兑现”的致命陷阱。李科长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当场拒收或及时退回辖区老板寄来的快递,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

  案例警鉴

  2013年至2020年,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曹某某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其管辖范围内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赠送的13箱高档酒、10条高档烟等礼品。2021年春节期间,曹某某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通过快递寄送的白酒、水果等礼品。甚至有时曹某某说家里缺水果,都与之沟通好,通过快递寄过去。上述礼品折合共计8.8万余元。曹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清风纪语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人情味要有,党性原则更要强。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往往披着“礼尚往来”的外衣,其背后的本质则是“利尚往来”、权钱交易,是权力的衍生品。许多党员干部就是从一条烟、一张卡开始,由风及腐,一步步陷入腐败深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四风”问题下大力气查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大量减少,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且隐蔽性更强。无论收礼送礼如何隐形变异,都掩盖不了其利益交换的实质。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身身份,脑子绷紧一根“弦”,心房多上一把“锁”,严守纪法底线,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能收的坚决不收,自觉涵养清正廉洁之风,坚决斩断“礼”与“利”的链条。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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