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纪宣 郜曈 绘
某县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一把手”李书记经常高调表态“听党话、跟党走”“推进乡村振兴是‘头号工程’”,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总以“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为借口,举债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打造经典调研路线。有人提醒,这样做不妥。他不以为然,觉得发展经济就是要有“魄力”,才能“弯道超车”。
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带头执行和组织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如果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必定被严肃查处。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义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李书记在贯彻落实中做“演员”,热衷表态,把口号喊得震天响,却不见诸实际行动,看似“因地制宜”,其实损害民利,如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必定会受到严惩。
案例警鉴
县委书记张某某在乡村振兴迎检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搞“面子工程”,花费大量财政资金在农业园区大门等位置安装大型电子显示屏、建设参观通道,多次组织养殖户临时集中以制造市场繁荣、交易活跃假象;在项目推进中重规模、轻效益,重立项、轻管理,导致大量资产长期闲置,浪费巨额财政资金。张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清风纪语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体现政治站位和评价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是检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2020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数据,列出了4类突出问题。其中,第一类就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彻底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突出“实”、力戒“虚”,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通讯员 粤纪宣 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