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水流深】先行先试闯新路 正风反腐贯始终 深圳经济特区纪检监察40年之一(历史沿革篇)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深圳晚报

  【编者按】

  40年砥砺奋进,40年风雨兼程。40年来,深圳纪检监察事业和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同行。40年来,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先行先试,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

  本报“廉水流深”专栏从今天起将陆续推出深圳经济特区纪检监察40年系列报道,让我们一起回顾40年来深圳市纪检监察机构为深圳经济特区保驾护航的历程,回眸新时代深圳市纪委监委先行示范的新作为。

  在深圳市档案馆里,珍藏着一份已经微微泛黄的《中共惠阳地委关于同意由方苞同志兼任深圳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批复》,落款时间是1979年9月10日,迄今已有41年。

  回望深圳特区40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历程,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深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贯穿着全过程,特区纪检监察事业创新发展、成绩卓著,共同铸就了光辉廉洁的改革开放事业。站在“双区”建设新的历史起点,特区纪检监察干部依然坚定执着、砥砺前行,决心不负党的重托,不负人民期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继续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改革初期,护卫经济特区起航

  1979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同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83年3月,更名为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深圳经济特区甫一成立,市纪委就把服务办好特区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当时,大家对特区建设有不同认识,我们的重点就是把握好经济政策的‘特’与政治原则不能‘特’,‘有所引进’与‘有所抵制’,经济活动中的‘放’与‘管’,党风党纪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关系,保证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决策的顺利实施。”一名市纪委的老同志告诉记者,针对改革初期出现的问题,全市纪检机关一方面协助党委把全体党员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政策上来;另一方面及时纠正危害特区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正之风。

  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生活腐化等消极腐败现象有所增多。1982年至1987年,根据党中央部署,市纪委会同司法机关,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委市政府意识到,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于是,全国恢复行政监察体制后组建的首个地方监察机关——深圳市监察局于1987年5月9日成立,深圳纪检监察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世纪之交,改革创新不停步

  上世纪九十年代,深圳开始产业升级的二次创业,纪检监察工作也进入了深入探索的阶段。199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中央纪委决定深圳市纪委暂不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作为全国唯一实行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分设体制的城市,深圳承担了为全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路的重要使命。

  回顾这一时期,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政令检查,率先成立派驻纪检组,率先开展电子监察工作……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创了多项“第一”。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了从重点刹风整纪到不断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从侧重遏制、专项治理到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等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创新的历程,为特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2000年,深圳市率先提出了系统化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2002年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反腐倡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在保持办案和纠风工作力度的同时,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探索出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在深圳探索的基础上,2005年中央纪委出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成为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件。

  新时代,继续先行示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来抓。深圳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改革中深化,在探索中前进,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3年5月,深圳前海廉政监督局成立,在全国率先探索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五大监督职能合一的廉政监督新机制。2016年12月,为适应党的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体化运作。2018年1月,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原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检察院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以及相关职能并入监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既坚决维护这座城市公平正义的底线,又努力呵护这座城市改革创新的精神品格。”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在当选深圳市监委首任主任后郑重表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改革必须反腐、反腐推动改革、改革巩固反腐成果的内在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护航、为担当者撑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好“四种形态”,推动出台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制度措施,开展回访监督,严查诬告陷害,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反腐破除利益藩篱作用,积极推动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化采购等重点改革,助力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做到改革与反腐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实现反腐败斗争从“胶着状态”到“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的历史性转变。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坚持推动监督全覆盖,率先完成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同向发力,监督格局不断健全,监督更加有效。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思想堤坝越筑越牢。

  经过努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19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入户调查民调显示,88.4%的受访者认为我市近年来的反腐成果显著。

  40载改革开放波澜壮阔,40载正风反腐气壮山河。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纪检监察工作与深圳奇迹合拍共振、同向同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程中探索了重要经验。面向新时代,市纪委监委将自觉运用40年来积累的经验,为深圳担当好新的伟大历史使命再立新功。

  (徐再杰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