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材料政绩” 要不得

发布日期:2017-01-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人民日报记者日前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作中,存在把说的当成做的、把规划当成现实、把思路当成成绩等,用总结材料“包装”工作实绩的现象。工作刚刚开展,就急着总结成果、鼓吹宣传。岁末年初,这样的“材料政绩”,情况更为突出。

  王言虎(北京 媒体人):“材料政绩”现象的出现,板子不能全都打在一线工作人员那里,实际上,他们只是“材料政绩”这条“生产线”上的末端执行者。“材料政绩”背后的压力传导机制、错误的政绩观,才是导致“材料政绩”现象的根本原因。一些地方领导在制定某项政策、上马某个项目后,无视客观生产规律,迫切想看到政绩,并以此为据进行汇报,为自己的仕途加码。在“领导想要政绩”的压力下,基层工作人员不得不夸大工作成绩,辗转腾挪甚至弄虚作假,纸面上的目标摇身变成了工作实效,“材料政绩”由此便被炮制出来。所以,严格评估只是治本之策,要想釜底抽薪,各层级部门还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事求是,不违背客观生产规律,让材料上的工作高效有序展开,而不是为了迎合上意而弄虚作假。

  江德斌(浙江台州 职员):“材料政绩”就是另一种形象工程,为了体现工作成绩,不顾实际操作情况,一味赶时间,务虚不务实,拼凑数据、弄虚作假糊弄人。这样的做法,只是在掩耳盗铃,为政绩粉饰现实,最终是自欺欺人罢了。工作要落在实处,而不是纸面上,地方领导和基层工作人员,都要有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政策,不要贪功、抢功。遏制“材料政绩”,需要在政绩审核上下功夫,不要被华丽的材料蒙骗,根据相关数据、信息,分析材料的真实性,倒溯源头查证真伪,从而剔除掉虚假政绩。同时,对于掺水分的“材料政绩”,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及相关领导责任。一切要以真实为准绳,对弄虚作假保持“零容忍”。

  乔新生(武汉 教授):建立相对独立的监察机构,有利于根治“材料政绩”这种病。如果行政机关弄虚作假,通过精心包装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那么监察机构可以启动调查程序。岁末年初,一些单位在总结报告中罗列各项成绩,这些报告相当于单位负责人对外作出的承诺,监察机构可以对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报告中的工作根本没有贯彻落实,那么应当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总之,对于那些滥竽充数的东郭先生,监察机构是他们的梦魇。我国正在北京、山西等地进行监察改革试点,并且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了有关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决定。相信不久的将来,全国各地都将设立监察委员会,对那些善于弄虚作假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严厉的惩戒措施。(整理:谢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