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准则》《条例》为反贪腐 树起制度化防火墙

发布日期:2015-10-20   来源:深圳特区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再次迈出重要步伐——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就此话题,本期“廉议汇”约请嘉宾进行讨论。

  朱昌俊(四川成都 媒体人):《准则》和《条例》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法规制度保障。要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查处的各类贪腐案件深刻表明,干部出问题,首先就在于纪律约束上出现了问题。明确了这一点,从落实从严治党出发,狠抓党的纪律建设,便是在国法之前,为反贪腐树立一道制度化的防火墙。当纪律约束落到实处,堕落腐化的空间也将随之被压缩。

  唐伟(四川营山 职员):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党的作风建设“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从严治党取得了新的成效。如何实现治本,还需要制度层面发力,这也是当前公众最为关切之处。治党必须从严,加强党内的法律建设,就是体现以制度管党、以制度治党的根本保证。牢牢抓住完善党内法规的“牛鼻子”,就是在努力寻找一条不敢腐,不想腐,不愿腐的有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胡印斌(河北石家庄 媒体人):从严治党,从制度层面确定党员行为规范的“红线”,是治党、理政的必然要求。若想彻底消除“四风”以及更为严重的违纪违法现象,除了自上而下地常抓不懈、持续加压之外,也与校正相关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分不开。两大党内法规的修订,为党纪“加码”,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不仅符合目前复杂的党情、国情,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整理: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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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引领行为的灯塔 划不可触碰的红线

  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作为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法宝”,党内法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才能更好地发挥管党治党之“重器”的作用。

  此次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适应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在实践中取得的新鲜经验融合了进去,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准则》覆盖范围由“关键少数”拓展为“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的要求;《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和制裁性措施,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可以说,《准则》是引领行为的灯塔,为每一位党员提供了行动指南,它所树立的高线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为全体党员划定了行为的禁区。每名党员只有避开《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才有可能迈向理想信念宗旨的高地。

  贯彻《准则》和《条例》是一个系统工程。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加强纪律建设,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营造出全党动手抓纪律的良好氛围。如此,才能真正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进一步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使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得以稳步推进。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