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4年1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约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吴一琦(广东深圳 职员):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条例》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充分体现出在责任上全链条、时间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的特点,彰显了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态度,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孔德淇(广东广州 媒体人):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特别强调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推动党的各项纪律全面从严的根本前提。只有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铸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方面,要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另一方面,要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做好管党治党必答题。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敢不敢动真碰硬、担当作为。

  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价值追求,保持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锤炼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制度刚性,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给予及时、有力的惩戒,提升违纪成本,以防止“破窗效应”。只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才能让人们始终保持对制度的尊重与敬畏,才能让制度拥有强烈的、普遍的、持久的号召力和约束力。

  (整理:尹传刚)


把牢“戒尺” 言行有“界”

  ■ 清风扬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把牢“戒尺”,言行有“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目的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这有利于推动全党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靶向施治,精准破题。新修订的《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亮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新修订的《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我们党纪律建设取得的重要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有利于推动全体党员不断纯洁思想、规范言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搞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将《条例》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化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