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242期】高质量发展不要拈轻怕重的干部

发布日期:2023-03-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单位领导最近找党员干部小刘谈话,计划安排他驻村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小刘有点担心,驻点的村比较偏远,村里的环境较差,自己过去人生地不熟,工作压力肯定比现在大不少。“不想做这些‘脏活累活’,能不能找个借口躲过这次安排?”小刘暗想。

  【“纪律君”如是说】

  个别党员干部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样娇气脆弱、拈轻怕重的心态及行为缺少基本的担当,不仅不利于个人成长进步,更会贻误发展机遇,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小刘身为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而不是拈轻怕重、患得患失。只有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一线岗位上摔打磨砺,才能锤炼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担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

  相关案例

  2018年3月,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将胡彦军从盘龙乡明德村委会调整到县委老干部局挂钩帮扶的蚌峨乡科麻村委会,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胡彦军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单位领导多次做思想工作后仍拒绝到下派的村委会驻村工作。当年7月,县纪委给予胡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老干局给予其相应的政务处分。

  延伸阅读

  新征程上,有许多工作要落实、有许多大事要推进、有不少难题要破解。骄傲自满,不思进取,就会丧失动力失去方向;娇气脆弱,拈轻怕重,就不能有所进步有所成就。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党员干部都要脚踏实地、迎难而上,扑下身子干实事、摸实情、谋实招、求实效。惟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不为矛盾困难所吓倒,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全力斩关夺隘,方能把手中的“施工图”转化为大地的“实景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