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235期】领导干部莫为亲属经商行方便

发布日期:2022-09-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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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某高校领导老王负责管理单位后勤工作。最近,一家汽车美容修理厂的老板主动拉他老婆入伙,开出的条件很诱人,不用实际出资,每年有高额分红,但得完成一定的业绩指标。他老婆心动了,找他商量:你分管单位的公车在哪都是修,不如就定点到这个修理厂吧,反正咱们也不用做什么,年底等着分红就行。老王真的可以这么做吗?

  【“纪律君”如是说】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老王如果为了支持老婆的“事业”,听信“耳边风”,做出违规违纪的事情,最终不但得不到好处,反而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相关案例】

  北京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刘川生(副部级)在任期间利用职权违规让儿子在外使用北师大招牌开拓业务,举办多个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牟利。当时,和北师大合作办学需经专门的合作办公室办理,有规定的程序,也需要向北师大缴纳一定费用。但刘川生却绕过了程序,通过下属联系到北京市某区,约定开办一个公办性质的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分园,把该园私下交给她的儿子运营管理,实际上该园和北师大实验幼儿园没有任何关系。刘川生在退休后主动投案,最终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副处级)确定退休待遇。

  【延伸阅读】

  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时常会出现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影子,“夫妻店”“父子兵”“兄弟档”甚至“全家腐”等花样百出。其中,不少案件就是从违规给予家人经商方便开始的。在家人的生意上违规“帮一把”,貌似“关心”,却最终害了自己和家人。针对这一情况,党中央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广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家人违规经商说“不”,让家庭和亲情回归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