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224期】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干部行不通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深圳特区报

漫画: 颜庆雄


  我该怎么办


  换届前夕,区领导老林因年龄问题即将转岗。在离任前一段时间,一些老朋友、老下属登门拜访,有的来叙旧,有的则希望他能出手帮忙“拉一把”。想到跟大家多年的感情,老林有点犹豫:反正都要走了,要不来个“皆大欢喜”?


  “纪律君”有话说


  提拔调整干部有着严格的组织程序,抱着侥幸心理,不顾组织纪律、用人标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今年初,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干部,会有进退留转,纪律,一刻不能放松。越是在重要节点,越要绷紧纪律这根弦。老林作为老干部,在最后一班岗,更要一如既往守好纪律。如果为了私利,无视组织原则,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仅会打击区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污染当地政治生态,自己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相关案例


  2016年6月,某市辖区领导班子即将换届,区委书记周某为了让一批所谓的“自己人”能够选拔到街乡主要负责人岗位,在换届前两个月内,突击提拔调整了21个干部,其中破格提拔5人。换届推荐时,由于原来各级班子的人员没地方安排,造成多个街乡超职数配备干部,严重破坏了选人用人风气。2019年8月,周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2020年2月,周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延伸阅读


  领导干部的职务变动、机构部门的合并调整期,往往容易成为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高峰期”。突击提拔干部往往与腐败密切相关,即使不存在实质性金钱交换,这也会助长“小圈子”“裙带风”等官场“潜规则”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严惩弄权者,严查“鸡犬升天”,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深圳特区报记者 宁若鸿 通讯员 罗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