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285期】党组织违纪如何处理?其成员会受影响吗?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深圳特区报

漫画:首席编辑 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党员小赵在学习党纪时发现,除了党员,党组织也有可能因违犯党纪受到纪律处理。于是,他给“纪律君”留言:对于违纪的党组织都有哪些纪律处理方式呢?处理违纪党组织对组织中的成员会有影响吗?

  【“纪律君”如是说】

  根据党的规章制度,违纪主体既包括党员,也包括党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党章要求,不仅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作出规定,也对党组织有轻微违纪问题的,明确处理方式,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

  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对其领导机构成员要作出相应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具体来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对经审查发现存在违纪问题,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给予其相应处分;二是对经审查发现存在违纪问题,应当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给予其相应处分,并自然免职;三是对经审查发现涉嫌违纪但短时间内难以查清的,先自然免职,再对其涉嫌违纪问题另案处理;四是对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自然免职。

  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对其党员要逐个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由此可见,党组织违纪不仅会被严肃处理,也将牵涉到组织中的个人。每一个党组织都应当居安思危,每一名领导干部都需要三省吾身,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延伸阅读】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但在实践中,个别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足,导致因为失职失责、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而被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背离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要求。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中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到位,更好担负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