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第256期】公务用车能豪华改装吗?

发布日期:2023-08-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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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首席编辑 冯大美


  【我该怎么办】

  老卢是市直某单位分管机关后勤工作的局领导,最近单位新购置了一辆公务客车。身边有人向他建议,单位“一把手”以后会经常坐这辆车调研考察,应该趁早把车改装一下,换些更舒适的座椅,安装一个车载冰箱等,这样坐起车来更方便,从车外面也看不出来。老卢有些疑惑:公务用车能这样改装吗?

  【“纪律君”如是说】

  公务用车姓“公”,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行为,是对公共财产的挥霍浪费,也是享乐主义作祟、特权思想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的体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范围、标准、配备、使用、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第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党政机关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作为单位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干部,老卢绝不能接受他人“建议”,在公务用车豪华装饰上动歪脑筋,而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让公务用车回归公务属性,在严守纪律、厉行节约上做表率。

  【相关案例】

  2021年8月,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购买调研公务客车一辆,经时任永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卢志忠同意,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袁学全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对该车进行改装。随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该车进行了座椅更换、安装车载冰箱等22项改装,改装费共计19.38万元,并额外增加车辆运输费用1.27万元。袁学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志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伸阅读】

  近年来,随着制度的完善和监管的加强,“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豪华改装、“连枪”加油等“车轮上的腐败”新问题仍不时出现。我国对公务用车配备范围、编制、标准以及使用、处置等都有严格的限制,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车轮上的不正之风。作为作风建设“领头雁”,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在公务用车上“松手”,整个单位就容易在违规使用公车上“伸手”。因此,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