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为被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 澄清正名

发布日期:2020-11-04   来源:廉洁深圳

  压在龙华街道社区网格员孔某某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落了地。龙华街道纪工委经过多方核查后,通过举办通报会,对反映孔某某的问题逐一澄清,并向其发出《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其洗刷冤屈。孔某某紧锁的眉头也终于舒展开来。

  “感谢组织的澄清!”在会上表态时,孔某某涨红了脸,激动地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忘初心,不辱使命!”

  这不是龙华区第一次举办这样的通报会。2019年以来,龙华区纪委监委探索执纪监督新路径,为被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去年10月17日,该区发布《关于开展为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澄清正名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内容、工作程序,要求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澄清正名过程,填写登记表,及时归档,做好全程记录,确保所有审查资料能够经得住复核阶段的考验。今年8月,龙华区纪委监委又制定《深圳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关于对失实检举控告对象澄清正名的工作指引》,针对应当给予澄清正名的情况、对诬告行为的追责处理、澄清正名全流程及分工等做了进一步的细致说明,并以宣传折页的形式印发。值得注意的是,澄清在是在问题核查清楚之后,围绕反映问题“就事论事”,仅限于举报投诉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对澄清正名对象的廉政表现作评价。澄清结果会装入干部廉政档案,确保受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表彰等方面不受影响。至今,龙华区纪委监委已为6名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龙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被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将投诉举报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说明,把党员干部晒在“阳光下”,一方面可以检验被投诉者是否有足够的底气接受澄清正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另一方面能倒逼纪检监察机关审慎取证调查,确保调查结论经得起时间和事实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