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市!龙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和2名职员

发布日期:2020-09-21   来源:廉洁深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龙岗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和职员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务员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4名。

  职员职位:十级专业技术岗职员1名、九级管理岗职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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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学历学位要求

  最高年龄为35周岁(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其他要求

  1.符合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和职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10月1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和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德北路38号,邮编:518172。邮件请注明“公开选调+本人姓名”。联系人:阮锦宁,联系电话:0755-28959200。

  邮寄报名后,以“公开选调+本人姓名”为标题将报名表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qjwzzb@lg.gov.cn。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选调后的公务员、职员依报考的职位层级确定职务(职级)。

  (四)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公告详情及附件下载详见龙岗政府在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