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多来没见过妻子和孩子,连他们的声音都没听过,我还想尽一些当丈夫和父亲的义务。”这是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潜逃三年零七个月的吴某某自首时的忏悔。吴某某是宝安区两名追逃追赃对象的其中一名,经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日前终于归案。
吴某某,男,深圳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深金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07年通过何某某的介绍,深金租公司承接了某航空公司13架飞机的金融租赁业务,并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给何某某所在公司。随后,吴某某向何某某提出,要从佣金中抽取一半当“好处费”。何某某考虑到今后的继续合作,答应了吴某某的要求,并分多次将一千多万款项送给吴某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2月17日,以涉嫌受贿罪对吴某某立案侦查,此后吴某某一直潜逃在外。
2018年1月,宝安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对吴某某的追逃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并将追逃追赃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区纪委书记带头包案。
在宝安区纪委监委,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作战下,吴某某各类情报信息与轨迹动态逐渐明显。迫于压力,吴某某于今年中秋节当天在云南大理投案自首,两天后即被押解回深,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做笔录的时候,吴某某表示,三年的逃亡生涯是在极度紧张的压力下度过的,精神已经几乎崩溃。“晚上睡觉时,每当听到警车的警铃声都会全身冒虚汗,总会想下一秒警察会不会出现在房门口,以致经常通宵失眠。”
“希望潜逃人员能自问三个问题:逃亡路上,你是否心有所惧?逃亡路上,你是否心有牵挂?逃亡路上,你是否心有所愧?”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真诚希望潜逃人员能够认清形势、权衡利弊,主动回来投案自首,洗心革面、重获新生。只有投案自首,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宽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