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宝龙街道“十二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发布日期:2018-09-26   来源:廉洁深圳

  “双节”期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龙岗区宝龙街道纪工委印发《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纠正“四风”确保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街道各社区、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洁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据悉,《通知》通过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购物卡、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十二条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此外,街道纪工委将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将纪律挺在前面,严查顶风违纪,对违规违纪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利用各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切实强化纪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龙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