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关系网 办钉子案——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21-12-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图为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某社区进行案件回访。 韩冰 摄

  “感谢纪委监委为我们打掉了村霸,现在的村干部干劲很大,为村里铺设了下水道,硬化了道路,还安装了100多盏路灯,现在我们正在进行村庄集中居住区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12月6日,面对前来做案件回访工作的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邳州市宿羊山镇刘山村的村民们对村里发生的变化津津乐道。而这只是徐州市纪委监委“打伞破网”工作取得的成效之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州市纪委监委精准识别、精准打击、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政治生态、社会环境持续向好。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室地联动深挖问题线索

  沙明,邳州市宿羊山镇刘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曾是欺压百姓的一方恶霸。为了敛财,他开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开采矿石,公司员工多是沙明的亲属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沙明通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占土地,越界开采矿石。

  2020年9月,沙明因犯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在公安机关查办沙明案件过程中,徐州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动介入案件办理、全程跟踪。他们结合宿羊山镇信访问题较多的情况,对该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发掘相关问题线索。

  巡察过程中,宿羊山镇包村干部杨某与沙明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徐州市纪委监委指导邳州市纪委监委对杨某进行了审查调查。调查发现,2010年至2019年间,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沙明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0.5万元,并为其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与征地补偿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20年1月,杨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6月,杨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沙明及杨某被查处后,徐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宿羊山镇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重新配备了刘山村“两委”班子成员。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机制,持续防范和整顿恶势力干扰基层政权。

  “在沙明及杨某案件查办过程中,徐州市纪委监委统筹把握调查节奏、方向,提供支持、帮助协调,尤其是在深挖问题线索和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上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也最大程度发挥了谈话突破快、取证标准高、司法程序熟等优势。”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室地联合,扬优势补短板,有效盘活了审查调查力量,凝聚起办案合力。2018年以来,徐州市纪委监委共指导县(市、区)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58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7件。

  推心置腹让公安局长真心悔错

  华商汇,曾是徐州街知巷闻的豪华会所,坐落在风光秀丽的云龙湖风景区,吸引着江苏省乃至周边省市的不少人前来消费。但不为人知的是,华商汇表面上是娱乐场所,但却主要经营赌博、吸毒、色情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会所老板张光明,人称“张三”,实际上是涉黑组织头目。

  2018年5月,张光明被抓,其背后的“保护伞”也一一浮出水面,其“保护伞”之一就是曾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局长曹为民。

  2019年1月3日,曹为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徐州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专案组的同志经调查发现,除了“罩着”张光明,曹为民与徐州市好几个涉黑涉恶团伙都有交集。

  曹为民分管治安工作后,逐渐接触灯红酒绿、声色犬马,在糖衣炮弹的侵蚀下,迷失了自我,身边聚集了一堆吃喝玩乐的“小兄弟”。他不讲政治规矩讲江湖义气,多次提前向涉黑组织头目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禁打击。在曹为民的“照顾”下,“小弟们”的治安案件都以罚款等方式不了了之,涉嫌犯罪的案件则被从轻处理。曹为民不仅自己为涉黑人员“站台”“平事”,还将“小弟们”介绍给下属“照顾”。

  “我这个做大哥的,为‘小弟们’摆平了多少事,当我需要用钱的时候,他们帮我出这个钱,不是应该的吗?”直到被纪委监委留置时,曹为民对自己收受贿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还没有正确的认识。

  为了让曹为民认罪服法,专案组的同志一方面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另一方面推心置腹地做思想政治工作。曹为民终于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他在忏悔书中写道:“义气不能超越原则,超越原则的义气等于把权力放出了制度的笼子……”

  2019年6月,曹为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9月,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曹为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他的影响下,治安条线的多名干警也沦陷其中。曹为民被查处后,我们又先后查处了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干警51人,并督促市公安局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专案组同志介绍道。

  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

  2019年3月,徐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周化侠立案侦查。消息传来,被其压迫的企业、群众拍手称快。作为徐州商界有名的女强人,周化侠头顶徐州市妇联副主席、市政协委员、云龙区人大代表等多个头衔。

  经查,以周化侠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在徐州及周边地区,采用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多种“套路贷”犯罪手段,肆意侵吞他人资产,非法聚敛巨额财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治安和金融稳定。周化侠等人为壮大组织、逃避打击,利用各种手段,精心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捞取政治荣誉,为自己披上“合法”外衣,影响极其恶劣。

  周化侠案是2020年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钉子案”“骨头案”之一,涉及人员众多,案情极其复杂。为确保“打伞破网”工作有力有序、积极稳妥,在江苏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徐州市纪委监委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工作专班。

  周化侠用于“套路贷”的资金从何而来?其组织发展壮大阶段谁是帮凶?其当选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工作组追溯周化侠实施违法犯罪全过程,紧盯其黑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节点,全面、系统、整体推进“打伞破网”工作。

  去年4月,江苏省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力量,对周化侠案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徐州市委先后5次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有关问题。“周化侠利用金钱贿赂、感情拉拢、封官许愿、胁迫就范等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对政治生态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坏。深挖彻查其背后的贪腐和‘保护伞’问题一直没有停步,截至目前,已查处46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3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在46人中,包括厅局级3人,县处级18人。”徐州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案件教训深刻,代价不能白付。2020年4月,省市两级纪委监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周化侠案背后“保护伞”用的什么权、撑的什么“伞”、怎么撑的“伞”,危害的行业、领域和地区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周化侠渗透政治权力、危害党执政根基的深层次原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针对周化侠捞取政治资本,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责任不力、审查流于形式问题,徐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出台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和考察程序,规范表彰奖励工作。

  针对周化侠涉黑组织实施“套路贷”犯罪和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徐州市纪委监委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徐州市共办理“套路贷”案件675件,处理540人,实现了“套路贷”新发生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大幅度下降。

  针对周化侠涉黑组织利用虚假诉讼手段侵吞企业资产问题,徐州市纪委监委对目的得逞的13件诉讼,督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并督促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制度,对如何甄别、防范、惩治“套路贷”虚假诉讼作出具体规定。

  针对公证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律师帮助周化侠伪造证据、实施虚假诉讼问题,徐州市纪委监委向市司法局下发《专责监督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对15名涉嫌违法违规的律师暂缓年检注册。(通讯员 徐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