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记河南省巩义市纪委常委赵育蕊

发布日期:2020-06-0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图为赵育蕊(右)在田间地头了解涉农补贴发放情况。曹钰蕾 摄 

  “大姐,这个月的低保金收到了没有?生活上有啥困难没?”

  “没啥困难,多亏了你们,我们每个月都能按时收到低保金,现在日子比以前好太多了……”5月17日,河南省巩义市纪委常委赵育蕊来到分包联系村入户走访,了解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自2008年到巩义市纪委工作以来,赵育蕊先后从事了审查调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案件监督管理、审理、宣传、信访等工作,无论在哪个业务领域,她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重心,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她分管案件审理工作,处分数百人,无一申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受到了中央纪委嘉奖。

  虚心学习,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 

  “工作虽然累,但看到困难群众拿到低保金,日子好过了,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赵育蕊先后参与组织了脱贫攻坚、新农合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这几项检查都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

  为了掌握低保政策精准执行情况,赵育蕊和同事们用了一个月时间,白天逐户深入核查,晚上蹲在民政局档案室查资料,对低保基础申报资料,村、镇、市三级审批材料,入户核查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信息核对。为了提高专项检查实效,在赵育蕊的建议下,巩义市纪委监委牵头,协调民政、工商、财政等部门建立了低保核查信息比对系统,对在册享受农村低保对象信息实行全方位比对,这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检查的精准度。

  在此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中,赵育蕊发现村务公开不到位、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很多村居普遍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她带领科室同志,深入乡镇财政所和行政村走访座谈,查阅重大事项备案表等信息,全面掌握全市村务公开推进落实情况,起草了操作性强、体系完整、流程规范的《村务公开实施方案》。该方案梳理了村(居)务日常事务管理中的财务、村务、党务和政务四大类83项公开内容,规范了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内容。除此之外,她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了低保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和低保公示制度,有效规范了全市农村低保工作。

  有一年,赵育蕊所在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承担全市新农合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新农合专项检查工作专业性很强,这对不熟悉医保业务的赵育蕊来说,又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赵育蕊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新农合业务知识,并多次跑到医院向专家请教,硬是把自己从医保领域的门外汉,逼成了熟晓专业知识的行家里手。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她深入各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抽查门诊、住院诊疗清单,基于扎实的业务知识,她一看清单就知道哪些诊疗项目是搭车收费,哪些是隐形收费,哪些是重复收费,哪些是乱收费……

  创新探索,协作区联动机制应运而生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解决基层监督执纪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经验不足等问题,2019年3月,组织安排赵育蕊牵头起草修订《巩义市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机制工作办法》。

  “将全市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垂直部门纪检组和相关企业纪委,按照‘地域相邻、便于协调’的原则划分为8个协作区,市纪委监委8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一个协作区,负责对协作区单位日常人员统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巩义市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机制应运而生。

  为确保方案的实用性,赵育蕊带领起草组的同志,白天奔赴各个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调研,晚上梳理意见建议,连续几个月夜以继日地工作,终于完成了协作区联动机制工作办法的修订,并配套制定了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日常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等制度。

  协作区联动机制工作办法实施后,赵育蕊带领案管室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们对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集中研判分析,对重点领域及重要案件采取抽调协作区精干力量、交叉监督检查、联合审查调查的模式,这不仅解决了基层纪委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的问题,而且有效避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

  在联合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赵育蕊发现一些基层纪委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时往往没有找准症结,案件剖析不深入,查摆问题不精准,为此,她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协作区重要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协作区发案单位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风险漏洞,健全完善制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协作区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结合本村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真正看住了人、管住了财、守住了物……”康店镇黑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新妮对协作区的以案促改工作深有感触。

  孜孜以求,严把案件质量关 

  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案件审理工作必须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严格审核把关。

  为了把好案件质量关,分管案件审理室的赵育蕊每天都要抽出专门时间学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她整理了十几本厚厚的工作笔记,详细记录了案件审理的要旨和工作心得。对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她都认真审核把关,反复推敲,逐个查找依据,如果遇到一些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或者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她总是严肃指出问题所在,不留一点情面。在赵育蕊的严格要求下,案件审理室的每一名同志都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

  2018年,在审理张某案件时,审查调查组认为张某作为某局事业编工作人员在分管某公司时挪用该公司资金,其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赵育蕊在审核把关时却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虽然涉案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具有国有公司的一些特点,但该公司系私人出资成立,从工商登记、股东组成、资金来源等情况分析,其不符合国有企业的性质,所以张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同时因张某非该公司人员,其行为也不符合挪用资金的犯罪构成要件。

  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调查人负责的态度,赵育蕊带领审理室的同志认真研究纪法条款和相关规定,逐一分析事实和证据,并沟通纪检监察室进行补证,同时听取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和建议,最终认定张某借用被管理对象资金,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违反了廉洁纪律,结合其他违纪违法事实,最终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过硬的业务能力换来了工作上的成果。自2019年以来,赵育蕊带领审理室同志们共受理自办案件207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2人,所有这些案件中无一人申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审查调查对象中免不了会有熟人、朋友,为了避免打听案情、说情干预等事情的发生,赵育蕊把纪检监察干部五项禁令摆在办公桌最显眼的位置,既为了自我警醒,也为了堵住说情之风。有人劝她不要过于较真,得罪人多了对自己不好,但她总说:“忠诚干净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底色,做工作要有理有据,做人要坦坦荡荡,怕得罪人,就不要当纪检监察干部!”(通讯员 金鑫 张凌云)